12月22日,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,其中介绍了此前开展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及相关资金征管审计、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。
针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及相关资金征管审计查出的问题,国土资源部组织了矿产资源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。截至2015年10月底,有关地方整改问题金额157.18亿元(占51.3%),修订地方性法规和规章21件、规范性文件146件,处理27人。一是对712宗矿业权(占88.3%)出让中存在的问题,采取补办手续、注销矿业权、规范审批流程等方式进行了整改,其余94宗矿业权涉及的问题正在核实整改中。二是对欠征矿产相关资金问题,采取“一对一”上门催缴、启动专项工作等方式,追缴入库103.25亿元,注销了无力补缴价款企业的矿业权(涉及价款5.89亿元);其余90.95亿元正在整改中。三是对未按规定使用矿产相关资金问题,已归还原资金渠道41.44亿元,收回出借资金6.6亿元;其余58.35亿元正在整改中。
针对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审计查出的问题,国务院专门部署此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,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了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,财政部、审计署等部门加强了督促。各省级政府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、建立了整改台账和部门联席会议,逐项落实、核销审计查出问题。截至2015年10月底,有关部门和地方通过补征收入、追回资金等促进增收节支5683.9亿元,制定完善制度3877个,处理4133人。